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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7-12-25来源:作者:字体[ 大 中 小 ]
芦政办发〔2017〕64号
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印发《株洲市芦淞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(2017版)》的通知
白关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大京风景区管委会,区直机关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、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的要求,深化我区“放管服”改革,促进政府职能转变,提高行政效能,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、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系列决定,对照国务院审改办印发的《地方行政许可事项通用参考目录》,组织对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,形成了《株洲市芦淞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(2017版)》,共计63项,现将目录清单予以公布。
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工作责任,加强后续监管,避免出现监管真空。要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流程梳理和优化工作,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,实现行政许可流程管理规范、服务规范、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、监督检查评价规范。
附件:株洲市芦淞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(2017版)
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12月11日
附件:  | ||||||
株洲市芦淞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(2017版)  | ||||||
序号  | 实施机关  | 事项名称  | 子项名称  | 实施依据  | 审批对象  | 备注  | 
1  | 区政府办  | 改建、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| 《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》第二十二条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2号令、省政府271号令直接下放  | |
2  | 区政府办  |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 | 1.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第十五条、十六条; 2.《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》第九条。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2号令、省政府271号令直接下放  | |
3  | 区发改局  | 区投区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、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(1999年)第三、七、九、十一条;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3年园区下放联合会审  | |
4  | 区发改局  |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| 1.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号);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3年园区下放直接下放  | |
5  | 区发改局  | 企业投资类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备案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第十五条;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3年园区下放直接下放  | |
6  | 区教育局  | 民办普通初中、小学、幼儿园及初中以下文化、艺术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 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十一条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7  | 区教育局  | 民办普通初中、小学、幼儿园及初中以下文化、艺术教育培训机构的变更与终止 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五十三条、第五十四条、第五十五条、第五十六条、第五十七条、第六十条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8  | 区教育局  | 校车使用许可  | 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17号)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01号文件直接下放  | |
9  | 区民政局  | 社会团体成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  | 《社团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、六、七、十一、二十、二十一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2号令明确城区由市局审批  | |
10  | 区民政局  |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  | 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三、十五、十六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01号文件为委托下放  | |
11  | 区财政局  |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 | 《会计法》、湖南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办法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2号令市财政局直接下放  | |
12  | 区人社局  |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三十六条、第三十七条、第三十八条、第三十九条;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2号令明确城区由市局审批  | |
13  | 区人社局  |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(初级) 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八条、第十一条、五十三条、五十四条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3年园区联合会审  | |
14  | 区人社局  | 园区内集体合同及专项集体合同审查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三十四条;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3年园区直接下放  | |
15  | 区人社局  |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》第四十条;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16  | 区人社局  | 设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| 《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列》第十八条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3年园区联合会审  | |
17  | 区城建局  | 园区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第七条;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2号令城区由 市局审批  | |
18  | 区城建局  | 园区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 | 1.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93号);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2号令城区由市局审批  | |
19  | 区城建局  | 园区内城市排水行政许可证核发  | 1.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;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4年园区下放直接下放  | |
20  | 区城建局  | 园区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 | 《湖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〉办法》第十八条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4年园区下放联合会审  | |
21  | 区城建局  | 园区内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(含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)  | 1.《城市绿化条例》第是一条第二十六条;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4年园区下放直接下放  | |
22  | 区城建局  | 园区内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、杆线等设施审批  | 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2号令明确城区由市局审批  | |
23  | 区城建局  | 园区内砍伐、修剪树木审批  | 1.《城市绿化条例》第二十条、第二十一条;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4年园区下放直接 下放  | |
24  | 区城建局  | 城区破占道审批  | 1.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 第三十三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25  | 区城管局  | 建筑垃圾立项审批  | 1.国务院令第412号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第101项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26  | 区农工局  |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78号)第十七条、第十八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5公顷以下林地(生态公益林除外)由县(市)区林业部门(农工局)直接审批  | |
27  | 区农工局  |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78号)第十六、十七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01文件市林业局直接下放  | |
28  | 区农工局  | 收购珍贵的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(2013年修正)第三十三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01文件市林业局直接下放  | |
29  | 区农工局  | 农作物种子生产、经营许可证核发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(2013年修正)第二十六条、五十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01文件市农委直接下放  | |
30  | 区农工局  | 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、爆破审批  | 《森林防火条例》(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)第二十五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01文件市林业局委托下放  | |
31  | 区农工局  | 取水许可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(2012年修订)第七条、第四十八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2号令市水利局按法律分权限审批  | |
32  | 区农工局  | 林权初始变更注销登记  | 《林木和林地登记管理办法》第2、6、7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33  | 区农工局  | 乡村兽医登记  | 《乡村兽医管理办法》第6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34  | 区农工局  | 农村居民修建自用住宅占用林地审批  | 《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》第17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35  | 区商粮局  |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核发  | 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07号)第八条、第九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36  | 区文体旅游局  | 电子游戏经营单位的审批(电子游戏经营单位的设立、变更审批)  | 1.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58号 )第九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2号令明确城区由市局审批,县(市)自行审批  | |
37  | 区文体旅游局  | 电子游戏经营单位的审批(电子游戏经营许可证换证核准)  | 1.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58号 )第九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38  | 区文体旅游局  | 设立出版物(图书报纸期刊)零售的审批(经营许可)  | 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》(新闻出版总署52号令)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39  | 区文体旅游局  | 设立出版物(图书报纸期刊)零售的审批(年审)  | 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》(新闻出版总署53号令)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40  | 区文体旅游局  | 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单位的审批(设立、变更)  | 《音像制品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5号)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41  | 区文体旅游局  | 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单位的审批(年审)  | 《音像制品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6号)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42  | 区文体旅游局  | 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队审批  | 1.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(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)第七条; 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43  | 区文体旅游局  | 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| 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44  | 区文体旅游局  | 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| 1.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(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)第二十一条; 2.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(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)第十四条、十六条。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45  | 区文体旅游局  |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| 1.《全民健身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60号)第三十二条; 2.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2013)19号。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2号令市体育局直接下放  | |
46  | 区卫计局  |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| 1.《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》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47  | 区卫计局  | 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执业许可  | 1.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第九条、第十五条、第十七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医疗机构登记审批、校验及注册、变更审批等三类  | |
48  | 区卫计局  | 医护人员执业许可  | 1.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第八条、第十三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医师和护士执业证注册、变更、注销  | |
49  | 区卫计局  |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(1994年)第三十二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50  | 区卫计局  |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51  | 区卫计局  |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核发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含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》  | |
52  | 区卫计局  |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| 1.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八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53  | 区卫计局  | 外国医疗团体在华短期行医及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| 1.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3〕27 号)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2号令委托下放  | |
54  | 区卫计局  | 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审批、执业登记及校验  | 1.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149号令)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01号文件委托下放  | |
55  | 区卫计局  | 再生育审批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十八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56  | 区卫计局  |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  | 1.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57  | 区安监局  |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(乙证)核发  | 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、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三条、第三十五条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58  | 区安监局  | 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核发  | 1.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、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》第五条;  | 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59  | 区人防办  | 人防易地建设审批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60  | 区人防办  | 园区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、设计审查、竣工验收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3园区下放联合会审  | |
61  | 区人防办  | 园区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、竣工验收认可 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第19条、第22条、第23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13园区下放联合会审  | |
62  | 区人防办  | 改造、拆除、报废人防工程审批  | 1.湖南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办法二十六条;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63  | 区人防办  | 拆迁、迁移防空警报通信设施审批  | 湖南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办法二十六条  | 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 | ||
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印发